关于新项目库优化改造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我省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迭代改造,于2024年5月6日初步完成改造,并上线了“工程项目申报”模块。自上线运行以来,广大用户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做好与全国监管平台无缝对接,省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将进步优化相关功能,暂时关闭新的“工程项目申报”模块。具体改造过渡期间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1、自5月27日起,暂时重启原“项目缺失补录审核模块”“竣工验收审核模块”和“省内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及审核模块”(含个人业绩),企业按照原有路径上报相关信息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已在新项目库录入的项目,系统将同步迁移至老项目库。
2、过渡期内,省外代表工程业绩(含个人业绩)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上传业绩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资质(要求全国监管平台上数据等级标A或标B的项目),具体流程详见浙江政务服务网。3、过渡期内,涉及推送全国监管平台的非房建市政类项目将待系统改造完成后才能进行填报(含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施工项目和监理项目等)。
4、新项目库优化改造完成后(预计7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对老项目库数据进行全量迁移不影响企业项目补录和信用评价。届时将关闭“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及审核”模块,统一提取使用项目库信息申报资质;原已入库业绩需通过新项目库相关要求进行项目信息补录并审核后方可使用。改造过渡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系统将为您带来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2024年懣今褰歙撵昃獫ㄅ魔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