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筑资质最新政策
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真的会失效吗?在官方网站找了一下午没有找到任何一篇关于”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的相关内容。
住建部早在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住建部官网文件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6/20210630_250625.html
针对”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关于三级资质到期是否作废的问题,有人在住建部政务咨询里留言
我司属于小型公司,现只有房建、水利以及环保三级资质,所有资质均为三级,该资质已过期,发文自动顺延没有,且无法自主申请资质延期以库一平台上日无法查询到该证书,导致我司投标施工业务受阳,现阶段许多小型企业均有我司此情况,厘于资质等级均为二级到期目无法自动证地无法申请延续的企业,我司该资质是否属于无故作废?我司够不到升二级资质的门槛,直接申请二级资质条件也非常苛刻,请问对于我司这种情况的=级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且无法延期是否可以正常参与投标施工?还是我司资质因政策原因直接作废,从此退出该行业?请对二级小企业的过期问题子
以回复,谢谢!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专业),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关于三级企业资质过期及延续问题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部门。
多省/市曾发文进行辟谣,
2023年7月5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申请行为的公告:明确:近期,中介为牟取利益,散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直接作废及其他虚假消息,请广大企业不要轻信,具体政策以住建部官方文件为准。
2023年2月23日,有网友在福建省住建厅留言关于《关于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事项!
信件内容:最近中介为了收取帮办升二级的代理咨询服务费,网传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将不能申请延续,资质将直接失效。请问此政策是否属实,三级资质有效到期后直接失效,对三级企业不公平,是否会有其他方案供三级企业进行过渡?
回复内容:您好!相关政策需等住建部文件通知发布后确定。
在这里给具有三级/丙级资质的企业一个温馨提示:
根据公司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业务办理,无法识别文件真实性时,所有文件均以官方文件为准,或拔打官方电话进行咨询